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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注冊會計師《經濟法》案例分析練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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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丁公司就轎車向甲公司主張同等條件下的優(yōu)先購買權是否成立?并說明理由。
2. 2012年4月1日,甲公司將其小汽車作價20萬元賣給乙公司,雙方于當日簽訂了書面買賣合同,乙公司已經付款,但甲公司尚未將該車交付給乙公司。
2012年4月3日,甲公司又將該車作價25萬元賣給不知情的丙公司,雙方于當日簽訂了書面買賣合同,甲公司于2012年4月5日將該車交付給丙公司,并于2012年4月8日辦理了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xù)。
2012年4月10日,丙公司將該車出租給丁公司,雙方于當日簽訂了書面租賃合同,租賃期限為6個月。
2012年4月20日,丙公司又將該車抵押給戊公司,雙方于當日簽訂了書面抵押合同,并于2012年4月25日辦理了抵押登記。
2012年5月10日,丁公司擅自將該車質押給不知情的庚公司,雙方于當日簽訂了書面質押合同,丁公司于2012年5月12日將該車交付給庚公司。
要求:
根據(jù)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TSE}題:
由于乙公司不能取得該車的所有權,乙公司是否有權請求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并說明理由。
3. 2007年10月5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技術轉讓合同,該合同約定:甲公司將“智能垃圾預處理機”發(fā)明專利權轉讓給乙公司,轉讓款為200萬元;乙公司在合同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付40萬元,在辦理完轉讓登記手續(xù)后三個月內付160萬元。同時,甲公司告知乙公司,甲公司曾于2006年11月以普通許可方式將該項專利授權丙公司使用,期限為2年。
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首筆40萬元轉讓款后,即與乙公司于2007年10月8日共同到國家專利行政部門辦理了轉讓登記,專利公報于2007年12月5日公告了上述轉讓事項。2008年1月5日,乙公司與丁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質押合同,以該專利權為質押標的,向丁銀行貸款200萬元。2008年1月10日,雙方辦理了質押登記。2008年2月10日,乙公司未經丁銀行同意,與戊公司訂立專利許可合同,以每年20萬元的價格許可戊公司使用該專利技術生產相關設備。
2008年4月,甲公司催促乙公司支付剩余專利轉讓款,乙公司告知甲公司:因庚公司欠其200萬元貸款到期不還,乙公司又無其它財產用來支付欠款,故無法支付剩余專利轉讓款。經查,乙公司雖多次催告庚公司履行付款義務,庚公司一直耒予理會,乙公司也未提起訴訟。
要求:根據(jù)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TSE}題:
乙公司何時取得“智能垃圾預處理機”的專利權?并說明理由。
4. 丙公司對于甲公司轉讓的專利權是否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并說明理由。
5. 對于該汽車的拍賣價款,戊公司的抵押權和庚公司的質權哪一個優(yōu)先受償?并說明理由。
6. 丙公司自何時起取得該車的所有權?并說明理由。
7. 戊公司的抵押權何時設立?并說明理由。
8. 乙公司與戊公司訂立的專利權許可合同是否有效?并說明理由。
9. 甲公司為追索乙公司所欠剩余的專利轉讓款,能否以自己的名義起訴乙公司的債務人庚公司?并說明理由。
10. 在乙公司受讓甲公司轉讓的專利權后,丙公司與甲公司訂立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是否繼續(xù)有效?并說明理由。
11. 乙公司與丁銀行簽訂的質押合同何時生效?質押權何時成立?并分別說明理由。
12. 2007年8月8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資設立了一家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公司)。公司未設董事會,僅設丙為執(zhí)行董事。
2008年6月8日,甲與戊訂立合同,約定將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權以2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戊。甲于同日分別向乙、丙、丁發(fā)出擬轉讓股權給戊的通知書。乙、丙分別于同年6月2013和24日回復,均要求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購買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權。丁于同年6月9日收到甲的通知后,至7月15日未就此項股權轉讓事項作出任何答復。戊在對公司進行調查的過程中,發(fā)現(xiàn)乙在公司設立時以機器設備折合30萬元用于出資,而該機器設備當時的實際價值僅為10萬元。公司股東會于2008年2月就2007年度利潤分配作出決議,決定將公司在該年度獲得的可分配利潤68萬元全部用于分紅,并在4月底之前實施完畢。至7月底丁尚未收到上述分紅利潤,在沒有告知公司任何機構和人員的情況下,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實施分紅決議。
要求:
根據(jù)上述內容,回答下列{TSE}題:
丁未作答復將產生何種法律效果?并說明理由。
13. 乙、丙均要求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受讓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權,應當如何處理?
14. 丁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并說明理由。
15. 甲研究所與乙公司訂立的買賣合同約定:乙公司向甲研究所購買一臺具有特定性能的石墨卷材設備,總價款300萬元;乙公司應于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甲研究所支付100萬元預付款;甲研究所應于2008年11月1日之前交付設備(乙公司自行提貨);乙公司驗收設備合格后在11月10日之前付清余款200萬元。為了擔保乙公司履行付款義務,丙公司在買賣合同的最后一頁承諾:“本公司同意為乙公司承擔保證責任。”丙簽字蓋章。乙公司依約向甲研究所支付了100萬元預付款。
甲研究所按時生產了符合約定質量標準的設備,并于2008年10月30日通知乙公司提貨。乙公司未按時提貨,卻于11月12日通知甲研究所:由于本公司產品結構調整,已不需要該設備,特提出解除買賣合同。甲研究所與乙公司協(xié)商未果后,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要求:
根據(jù)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以下{TSE}題:
甲研究所是否可以將買賣合同約定交付的設備提存?并說明理由。
16. 甲研究所是否有權要求乙公司付清全部余款并賠償損失?并說明理由。
17. 如果甲研究所同意解除合同,是否可以不再向乙公司交付約定的設備?是否可以不向乙公司返還100萬元預付款?并分別說明理由。
18. 甲研究所是否可以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擔保證責任?并說明理由。
19. 乙公司沒有按約定支付專利轉讓價款,甲公司能否主張專利轉讓合同無效?
20. 2009年4月,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貨款100萬元不能按時償還,向乙公司請求延期至2010年4月1日還款,并愿意以本公司所有的3臺大型設備進行抵押和1輛轎車進行質押,為其履行還款義務提供擔保。乙公司同意了甲公司的請求,并與甲公司訂立了書面抵押和質押合同。甲公司將用于質押的轎車的機動車登記證書交乙公司保管,但未就抵押和質押辦理任何登記手續(xù),也未向乙公司交付用于抵押的設備和質押的轎車。
2009年5月,甲公司將用于抵押的3臺設備出租給丙公司,將用于質押的轎車出租給丁公司,租期均為1年。
2009年8月,甲公司隱瞞有關事實,與戊公司訂立合同出售其用于抵押的3臺設備。隨后,甲公司通知丙公司:本公司已將出租的3臺設備賣給戊公司,要求解除租賃合同,丙公司可不再支付剩余9個月的租金,并請其將這3臺設備交付給戊公司。丙公司表示同意,且立即向戊公司交付了這3臺設備。
2009年9月1日,甲公司再次隱瞞了有關事實,與己公司訂立合同出售其用于質押的轎車。雙方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xù),并約定9月15日之前交付。甲公司在通知丁公司向己公司交付出租的轎車時,丁公司拒絕了甲公司的要求,并向甲公司主張同等條件下的優(yōu)先購買權。9月30日,丁公司工作人員在駕駛該轎車外出時,遭遇罕見泥石流,車毀人亡。
2010年4月1日,甲公司仍無力向乙公司償還貨款。乙公司在調查了解甲公司資產狀況得知:甲公司出資200萬元設立的全資子公司庚經營狀況良好,資金充裕;另外,庚公司欠甲公司到期貨款150萬元,尚未償還。2010年4月15日,乙公司發(fā)函給庚公司,要求其償還甲公司所欠本公司債務。
根據(jù)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TSE}題:
甲公司是否有權將用于抵押的3臺設備出租給丙公司?并說明理由。
21. 乙公司是否有權就用于抵押的3臺設備向戊公司行使抵押權?并說明理由。
22. 在用于質押的轎車滅失前,誰是其所有權人?乙公司是否對該轎車享有質權?并分別說明理由。
23. 甲公司是否有權要求丁公司對轎車的滅失承擔賠償責任?并說明理由。
24. 己公司是否有權要求甲公司對不能交付轎車承擔賠償責任?并說明理由。
25. 乙公司是否有權要求庚公司代甲公司履行債務?并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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