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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蕪湖中考體育考試項目及標準公布
關于公布2016年蕪湖市區(qū)初中學生畢業(yè)升學體育考試項目及標準的通知
蕪教基〔2015〕94號
各縣、區(qū)教育局(社會事業(yè)局),市屬各學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工作的若干意見》和安徽省《關于加快發(fā)展校園足球的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依據(jù)《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及《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市教育局研究制定2016年蕪湖市區(qū)初中學生畢業(yè)升學體育考試項目及標準,現(xiàn)予公布。
一、2016年市區(qū)初中學生畢業(yè)升學體育統(tǒng)一考試男、女生各設置三類項目,具體內容如下:
A、男生考試內容:
第一類項目:1000米跑(必考);
第二類項目:籃球運球或原地雙手投擲實心球或足球運球(選考一項);
第三類項目:立定跳遠或1分鐘跳繩(選考一項)。
B、女生考試內容:
第一類項目:800米跑(必考);
第二類項目:籃球運球或1分鐘仰臥起坐或足球運球(選考一項);
第三類項目:立定跳遠或1分鐘跳繩(選考一項)。
二、2016年中考體育考試項目增加足球運球選項。
三、2016年的評分標準適當調整和提高。
四、2016年的分值為60分,其中統(tǒng)一考試分值50分、日常鍛煉分值10分。
四縣初中學生畢業(yè)升學體育統(tǒng)一考試同為男、女生各三類項目,除必考項目外,選考項目由各縣教育局確定。選考項目中須包括足球項目。選考項目應列出若干個,學生可從中選擇。
各中小學校要大力組織開展陽光體育活動,落實每天校園鍛煉一小時,認真進行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引導學生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增強學生體質,促進學生全面健康成長。
附件:2016年蕪湖市市區(qū)初中畢業(yè)升學體育統(tǒng)一考試評分標準
蕪湖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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