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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考試輔導
價格鑒證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每三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5個科目(級別為考全科)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下面是應屆畢業(yè)生小編為大家搜索整理的2017年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考試輔導,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估價程序
第十條 價格事務所在接受委托后,應當按照《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委托書)載明的情況對實物進行查驗,如發(fā)現(xiàn)差異,應立即與委托機關共同確認。
價格事務所一般不留存扣押、追繳、沒收物品,如確需留存時,應當征得委托機關同意并嚴格辦理交接手續(xù)。
第十一條 價格事務所估價確實需要時,可以提請委托機關協(xié)助查閱有關的帳目、文件等資料?梢韵蚺c委托事項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或索取證明材料。
第十二條 價格事務所應當在接受佑價委托之日起七日內作出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鑒定結論;另有約定的,在約定期限內作出。
第十三條 價格事務所辦理的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鑒定,應當由兩名以上估價工作人員共同承辦,出具的估價鑒定結論,必須經過內部審議。
價格事務所估價人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
(一)與估價事項當事人有親屬關系或與該估價事項有利害關系的;
(二)與估價事項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扣押、追繳、沒收物品公正估價的。
第十四條 價格事務所在完成估價后,應當向委托機關出具《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鑒定結論書》。
《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鑒定結論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估價范圍和內容;
(二)估價依據(jù);
(三)估價方法和過程要述;
(四)估價結論;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及有關材料;
(六)估價工作人員簽名。
價格事務所出具的《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鑒定結論書》必須加蓋單位公章。
第十五條 委托機關對價格事務所出具的《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鑒定結論書》有異議的,可以向原估價機構要求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也可以直接委托上級價格部門設立的價格事務所復核或者重新估價。
第十六條 接受委托的價格事務所認為必要時,在征得委托機關同意后,可以將委托事項轉送上級價格部門設立的價格事務所進行估價,并將有關情況書面通知原委托估價機關。
第十七條 國家計劃委員會直屬價格事務所是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的最終復核裁定機構。
價格鑒證文書與檔案管理概述
考綱要求:了解價格鑒證文書的定義和分類,了解檔案管理制度及其重要意義
1、了解價格鑒證文書的定義和分類
價格鑒證文書是記錄、描述和反映整個價格鑒證過程和結果的各類文件的統(tǒng)稱。它屬于專門業(yè)務文書,主要有四種:
(1)價格鑒證委托書(2)價格鑒證調查資料(3)價格鑒證結論書(4)價格鑒證復核裁定書
(1)價格鑒證委托書
委托書是一種合同契約文件,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共同簽字。
可分為價格鑒證委托書和復核裁定委托書
(2)價格鑒證調查資料
價格鑒證調查資料是受理方收集的資料。
(3)價格鑒證結論書
是反映鑒證過程和成果的綜合性文件,是價格鑒證的成果形態(tài)。
可分為價格鑒證結論書和復核裁定界論述
主要內容:基本結論、結論成立的前提條件、得出結論的過程、方法和依據(jù),并附有必要的資料
(4)價格鑒證復核裁定書
價格鑒證的復核裁定機構在完成涉案物品價格鑒證的復核裁定后,必須向委托人出具《復核裁定書》或《最終復核裁定書》
價格鑒證文書是正在承辦中尚未形成檔案的文書
2、了解檔案管理制度及其重要意義
1、檔案管理制度的內容包括9項
2、重要意義
(1)提供支持性論據(jù)
(2)提供參考資料
(3)積累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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