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立合同合集十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訂立合同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訂立合同 篇1
案例:
小張到某公司工作,人力資源部按照公司規(guī)定,與小張簽口頭約定了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三個月。小張工作較為一般,但因公司急需人手,還是為小張辦理了轉正手續(xù)。由于業(yè)務較多,小張的工作效率又不高,因此,經常加班工作,公司也按規(guī)定給小張發(fā)放了加班費。但時間不長,小張的表現實在與崗位要求相差甚遠,不能勝任工作。公司決定與小張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小張基本同意,但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公司按勞動合同約定以平均工資向小張支付經濟補償金,但小張不同意,要求以幾個月以來的最高工資支付,雙方協調無法達成一致,提起仲裁。
在仲裁過程中,小張以公司未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為由,提出工資數額約定不明確。因用人單位無法提供小張簽收勞動合同的證明,同時規(guī)章制度又沒有相關規(guī)定,公司不得不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此案以小張?zhí)峁┑你y行進帳單作為確定工資的依據。
案例評析:
本案中,用人單位實際上與勞動者小張就勞動關系的權利和義務做出了約定,盡管公司對小張的工作能力比較滿意,實際上還是履行了約定的義務。因為勞動合同簽訂過程中的細節(jié)問題即沒有以書面形式確定下來,公司便不得不承擔了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可見,用人單位應加強相關勞動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深入理解,準確把握,同時,在履行法律義務的過程中,應注意細節(jié),以標準的工作流程形成書面材料,避免功虧一簣的結果。
一、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訂立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
1、用人單位應承擔訂立勞動合同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明確規(guī)定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的法定義務。按照法律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主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權利與義務的法定形式,用人單位不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便不得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仲裁的過程中,用人單位必須就是否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承擔舉證責任。用人單位那種企圖以口頭約定而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以達到隨時辭退勞動者的想法,是一種僥幸的心理,法網恢恢其法律責任是不可能規(guī)避的。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關系。這條規(guī)定說明:即使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也不能否認與勞動者業(yè)已存在著勞動關系的事實,依然要承擔勞動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義務。勞動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明確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其立法的傾斜性技術的應用,對于約定不明確的內容,在司法實踐中會采用有利于勞動者的評判標準。從這個意義上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以書面形式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勞動權利和義務,對保護自身利益是有益無害的。
2、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必須符合法律關于勞動合同的'法定形式要件的要求。勞動合同的書面化是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對于當事人雙方,尤其是用人單位一方的義務性規(guī)定。書面形式是勞動合同的法定形式?陬^約定的條款,由于其違反勞動合同法的義務性要求,發(fā)生糾紛查無實據,這種約定對勞動者不發(fā)生法律效力。上述案件可以看出,正是因為公司未與勞動者小張以書面形式簽訂勞動合同才導致不利的法律后果。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由于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還必須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供勞動合同文本是法定的義務。
勞動合同法還規(guī)定了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就勞動報酬等問題約定不清楚的,傾斜于勞動者的保護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就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guī)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3、用人單位依法有向勞動者告知和建立員工名冊備查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yè)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第七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如實告知勞動者即將從事的勞動的相關情況,尤其是對勞動者不利方面的情況,——這是在招工的時候,用人單位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建立用工名冊,這同樣是用人單位招工,建立勞動關系的法定義務。之所以法律規(guī)定“建立名冊”,其目的之一還是督促用人單位依法規(guī)范用工。那些大量招用了外地工或農民工的用人單位,更應當注意履行告知和建立名冊的義務,實踐中往往這類的用工更容易引起勞動爭議。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這一規(guī)定實際上是對既往向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提交招工申請、備案、批準等繁瑣手續(xù)的簡化。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建立職工名冊,一方面是督促用人單位規(guī)范用工,同時也是為了用人單位在勞動爭議中承擔舉證責任預設的一個重要依據。在某種意義上說,這也是對用人單位的一種保護。當然這也是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對用人單位規(guī)范管理的一種手段和有效的形式。
4、用人單位在訂立勞動合同過程中不得扣押或收取財物
既往,為了防范不辭而別或者其它的不良行為,用人單位往往采用扣押勞動者的身份證件或其它有效證件的辦法約束職工。勞動合同法針對這種做法,明確規(guī)定: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這一規(guī)定并沒有界定其他證件的具體內容,也沒有對擔保的方式具體化,因此,對于屬于勞動者個人的證件,即使是由用人單位出資培訓取得的證件,均不得扣押。無論是保證(人保)、物保(實物保證),還是財保(金錢保證),一概不得采用,——用人單位對此必須高度重視。
5、注意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
勞動合同的訂立與勞動關系的建立是不同的概念。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勞動關系成立于用工之日,而書面勞動合同可以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超過一年還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在錄用過程中,至遲應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將導致相應的經濟損失。筆者認為,為避免發(fā)生爭議,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或用工之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由此既可以對勞動者提供一種預期從而自我約束其行為,又可以使用人單位避免承擔不利的法律責任。
二、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訂立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
同樣,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過程中,享有相關權利的同時也負有一定的義務,如:如實告知用人單位所需了解的情況,誠實信用,不欺不詐等。
1、勞動者應積極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或勞動報酬約定不明確的,新招用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用人單位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guī)定的,實行同工同酬。從實踐中看,這樣的規(guī)定有可能對勞動者不利:第一,()集體合同往往以當地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為標準,第二,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契約化的勞動關系的本質特征決定了“同工同酬”實際上是子無虛有。
勞動者為保護自身利益,應積極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明確約定關系到自身利益的事項如工資標準、保險福利、勞動條件等等。對于用人單位故意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應采用相應的法律救濟途徑,維護自身權益,——那種不以為然的姑息用人單位恣意妄為的做法,最終還是勞動者個人深受其害。
2、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應加強對用人單位的了解
勞動關系與其他民事關系相比,其突出的特點是具有某種形式上的人身屬性。勞動關系建立后,勞動者應當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遵守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用人單位管理者的統一安排下從事具體的勞動。用人單位的管理制度、企業(yè)文化等對勞動者來說就至關重要了。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深入了解用人單位的現實情況,由其要了解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這些規(guī)章制度一般會反映出用人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的理念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要求。勞動者應結合自身情況,分析自己達到用人單位要求的可能性。了解這些有助于提高自身就業(yè)的成功率,降低就業(yè)過程中的機會成本。勞動者一旦決定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就應當盡可能地掌握和了解其文化特點,積極融入其中;如果不能融入其中,則應當學會運用法律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而避免用人單位受到不公正的規(guī)章制度的限制或剝奪自己應享有權利。
訂立合同 篇2
社區(qū)、村委會工作人員是否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如果應當訂立,應當和誰訂立?
目前我國針對社區(qū)、村委會工作人員的勞動關系和勞動合同問題沒有進行專門規(guī)定。對這部分群體是否應當訂立勞動合同進行分析,首先就應當對這一群體有所認識。社區(qū)、村委會工作人員一般包括兩類群體:一是根據《村委會選舉法》《居委會選舉法》選舉產生的工作人員;二是社區(qū)、村委會自行聘用的工作人員。對于第二類聘用的工作人員,從勞動關系認定來看應該沒什么問題,符合《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用工,雙方應當訂立勞動合同。關鍵是對第一類經過選舉產生的工作人員,由于產生渠道的特殊性而存在爭議。不過這只是產生渠道不同而已,如同用人單位招用人可能會通過人才市場招聘,也可能會通過網絡招聘,甚至各種推薦渠道等,但這些渠道的不同并不影響勞動關系的成立。因此,即使是通過選舉產生的工作人員,由于其和社區(qū)、村委會之間形成了用工關系,雙方建立了勞動關系,自然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他們應當和誰訂立勞動合同?有一種觀點認為,社區(qū)、村委會沒有營業(yè)執(zhí)照,所以無法和工作人員訂立勞動合同,應當由鄉(xiāng)鎮(zhèn)社會事業(yè)辦訂立。這一觀點明顯不妥:其一,和工作人員有勞動用工關系的是社區(qū)、村委會,并不是社會事業(yè)辦,除非各方之間存在勞務派遣關系;其二,社會事業(yè)辦屬于鄉(xiāng)鎮(zhèn)的“勞動局”,是為鄉(xiāng)鎮(zhèn)各單位辦理用工登記、社會保險服務的機構,是為勞動關系的建立、履行以及勞動爭議的.調處提
供服務的機構,否則容易造成角色的混淆;其三,作為用人單位的必備條件并非是營業(yè)執(zhí)照,而是依法成立,只要是依法成立的組織,都可以作為用人單位。不過,還有一種觀點認為,通過選舉產生的工作人員是國家確定好人員定額類似于編制,所以這部分群體應當簽訂聘用合同,而且他們的報酬也是由國家發(fā)放。這有些道理,但操作存在諸多問題,他們和誰簽勞動合同?
因此,社區(qū)、村委會與其工作人員之間可以訂立勞動合同。
訂立合同 篇3
合同訂立條件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法。商所謂訂約主體是指實際訂立合同的人,他們既可以是未來的合同當事人,也可以是合同當事人的代理人,訂約主體與合同主體是不同的,合同主體是合同關系的當事人,他們是實際享受合同權利并承擔合同義務的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所謂“依法”簽訂合同,是指訂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要求,由于合同約定的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而權利和義務是依照法律規(guī)定所享有和承擔的,所以訂立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如果當事人訂立的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認和保護,這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目的就不能實現,訂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義法。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即合同必須是經過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所謂協商一致,就是指經過談判、討價還價后達成的相同的、沒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法。要約承諾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規(guī)則,也是合同成立必須經過的兩個階段法。如果合同沒有經過承諾,而只是停留在要約階段,則合同未成立。合同是從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交涉開始,由合同要約和對此的承諾達成一致而成立法。
訂立合同 篇4
合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合約書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同意辦理本項目,并訂立本合約,雙方約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 項目計劃內容如附件。
第二條 本合約總經費共計__________元整(含營業(yè)稅),其中__________元整由甲方負擔。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甲方應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支付合約書款/第一期款,計__________元整;
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支付第二期款,計__________元整;
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支付第三期款,計__________元整;
以乙方為抬頭之禁止背書轉讓、劃線即期支票支付。
第四條 項目計劃之變更
甲、乙雙方于執(zhí)行本計劃期間若因特殊原因需變更計劃內容時,得洽請對方同意,雙方并于變更合約之書面文件中簽名蓋章后執(zhí)行。
第五條 項目計劃之工作報告及驗收
乙方進行項目計劃得視需要與甲方于進度達一半時,進行工作檢討,并于計劃完成時提出執(zhí)行結案報告,并完成驗收。
第六條 合約有效時間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七條 同意管轄
如因本合約爭議涉訟時,雙方同意以__________法院為管轄法院。
第八條 適用范圍
本合約之適用范圍包括本合約及其附件之所有數據,附件數據效力與本合約相同。
第九條 項目計劃之終止
合約執(zhí)行期間內,雙方如需終止本計劃之執(zhí)行,應以書面通知對方,并按已完成工作之比例核算甲方應支付乙方之費用予以結案。
第十條 本合約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同意依有關法令,充分協調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約計正副本各兩份,由雙方各執(zhí)正副本一份。
第十二條 本合約自簽署日起生效。
立合約人
甲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訂立合同 篇5
一、平等原則
平等原則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當事人,在權利義務對等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以實現互利互惠的經濟利益目的的原則。這一原則包括三方面內容:
1.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在法律上,合同當事人是平等主體,沒有高低、主從之分,不存在命令者與被命令者、管理者與被管理者。這意味著不論所有制性質,也不問單位大小和經濟實力的強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2.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對等。所謂“對等”,是指享有權利,同時就應承擔義務,而且,彼此的權利、義務是相應的。這要求當事人所取得財產、勞務或工作成果與其履行的義務大體相當;要求一方不得無償占有另一方的財產,侵犯他人權益;要求禁止平調和無償調撥。
3.合同當事人必須就合同條款充分協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二、自愿原則
自愿原則是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則,合同當事人通過協商,自愿決定和調整相互權利義務關系。自愿原則體現了民事活動的基本特征,是民事關系區(qū)別于行政法律關系、刑事法律關系的特有原則。民事活動除法律強制性的規(guī)定外,由當事人自愿約定。自愿原則也是發(fā)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fā)展,合同自愿原則就越來越顯得重要了。
自愿原則是貫徹合同活動的全過程的.,包括:
第一,訂不訂立合同自愿,當事人依自己意愿自主決定是否簽訂合同;
第二,與誰訂合同自愿,在簽訂合同時,有權選擇對方當事人;
第三,合同內容由當事人在不違法的情況下自愿約定;第四,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可以協議補充、變更有關內容;第五,雙方也可以協議解除合同;第六,可以約定違約責任,在發(fā)生爭議時,當事人可以自愿選擇解決爭議的方式?傊,只要不違背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的規(guī)定,合同當事人有權自愿決定。
三、公平原則
公平原則要求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要公平合理,要大體上平衡,強調一方給付與對方給付之間的等值性,合同上的負擔和風險的合理分配。具體包括:
第一,在訂立合同時,要根據公平原則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得濫用權利,不得欺詐,不得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第二,根據公平原則確定風險的合理分配;
第三,根據公平原則確定違約責任。公平原則作為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其意義和作用是:公平原則是社會公德的體現
訂立合同 篇6
合同的成立必須基于當事人的合意,即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訂立的過程就是當事人雙方使其意思表示趨于一致的過程。這一過程在合同法上稱為要約和承諾。
一、要約
要約的概念及其必要條件。
要約是指一方當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條件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稱為要約人,后者稱為受要約人。要約要取得法律效力,應該具備如下條件:
(1)要約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這一特定的人是自然人還是法人,是本人還是代理人可以在所不問,便他必須是在客觀上可以確定的人。只有這樣,受要約人才能對之承諾。
(2)要約必須具有訂立合同的意圖。要約人應表明,一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的約束,與之建立合同關系。
(3)要約必須是向相對人發(fā)出的意思表示。否則,就沒有承諾的對象,也不可能有承諾法律效果的產生。要約的相對人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向特定的人發(fā)出要約,通常是某一具體的法人或自然人。向不特定的人發(fā)出要約,一般是指向社會公眾社會發(fā)出的要約,如懸賞廣告。
(4)要約的內容必須具體、確定。要約的目的在于取得相對人的承諾,建立合同關系。要約能否為相對人所接受,關鍵是擬訂立的合同對其亦有利。
因此,要約除須表明要約人訂立合同的愿望以外,還須表明擬訂立合同的主要條款,如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爭議的處理方法以及要求對方答復的期限等,以供被要約人考慮是否承諾。
二、承諾
承諾的概念及其必備條件。
承諾,是指受要約人在合理期限內完全同意要約內容的意思表示。有效的承諾,必人備如下條件:
(1)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作出。要約和承諾是一種有相對人思表示,因此,承諾非受要約人作出不可。受要約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即使知道要約的內容并對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認為是承諾。受要約人,通常是指受要約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權的代理人。代理人在授權范圍內所作的承諾與受要約人的承諾具有同等效力。
(2)承諾必須是在合理期限內向要約人發(fā)出。所謂“合理期限內”是指:要約確定承諾期限的,所確定的`期限內即為合理期限;要約未確定承諾期限的,通常認為合理的時間內即為合理期限。
(3)承諾必須與要約的內容相一致。若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者,則是一種新的要約。所謂“實質性變更”,是指有關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
合同訂立時充分體現雙方當事人自由意志的,只要沒有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guī)定都是有效的。如果你還需要了解影響合同效力的因素或者合同的履行中需要注意的事項,可以咨詢網站的在線律師。
訂立合同 篇7
合同訂立條件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所謂訂約主體是指實際訂立合同的人,他們既可以是未來的合同當事人,也可以是合同當事人的代理人,訂約主體與合同主體是不同的,合同主體是合同關系的當事人,他們是實際享受合同權利并承擔合同義務的人法。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所謂“依法”簽訂合同,是指訂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要求,由于合同約定的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而權利和義務是依照法律規(guī)定所享有和承擔的.,所以訂立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法。如果當事人訂立的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認和保護,這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目的就不能實現,訂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義法。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即合同必須是經過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法。所謂協商一致,就是指經過談判、討價還價后達成的相同的、沒有分歧的看法法。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要約承諾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規(guī)則,也是合同成立必須經過的兩個階段法。如果合同沒有經過承諾,而只是停留在要約階段,則合同未成立法。合同是從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交涉開始,由合同要約和對此的承諾達成一致而成立法。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條件法。實際上由于合同的性質和內容不同,許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法。
訂立合同 篇8
勞動合同訂立的形式分為書面和口頭兩種。
當事人用口頭形式訂立勞動合同,靈活、簡便,但不便于履行和監(jiān)督、檢查,特別是發(fā)生勞動爭議時,往往因空口無憑而難以處理。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嚴肅、慎重、明確,便于履行和監(jiān)督、檢查,一旦發(fā)生勞動爭議,便于當事人舉證,也便于有關部門處理。因此,許多國家法律規(guī)定勞動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訂立。
我國《勞動法》第16條和第19條明確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 這里的“應當”是“必須”的含義,也就是說法律已明確規(guī)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時,必須依照《勞動法》的.規(guī)定,并具有勞動合同的要件形式,才能建立勞動關系。根據法理,這應該屬于強制性條款,意味著我國現行《勞動法》只承認書面勞動合同而排除口頭勞動合同。在處理勞動爭議時也以是否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為主要的受理與不受理的依據,因此,書面勞動合同才是雙方當事人建立勞動關系的唯一合法形式。由此可見,我國《勞動法》是不承認口頭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的。
以上就是勞動合同訂立形式的全部內容,我國法律對此是有明確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存在,以口頭方式存在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
。
訂立合同 篇9
就業(yè)工作是每個人都面臨的問題。在國家法制日益完善的情況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建立勞動關系都要求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關系到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它也是勞動爭議處理的主要依據之一,因此,不管是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都應當掌握一定的勞動合同知識。本文主要從實際操作的角度,介紹一些勞動合同談判、簽訂的經驗和技巧。
所謂勞動合同,是契約的一種,既是當事人雙方的一種合意,也是對勞動法律法規(guī)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勞動合同是約束勞資雙方如實、全面履行勞動權利義務的武器,也是解決勞動爭議的主要依據之一。因此,簽訂一份明確完整、合法合理的勞動合同對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來說都很重要。下面筆者著重從實操的角度介紹一些經驗、技巧。
1、審查限制性條款:由于用人單位在勞動就業(yè)關系中處于較為有利的地位,因此在簽訂勞動合同時通常會利用這種優(yōu)勢,制定一些不合理的格式條款強迫勞動者接受,比如不合理的服務年限、苛刻的勞動紀律等條款。這類條款片面強化勞動者的義務、限制勞動者的人身自由以及回避用人單位的責任,直接關系到勞動者的切身利益。實踐中,這類限制性條款主要危害在于影響到勞動者的人身、經濟、休息休假等主要權利的行使,同時也是引發(fā)勞動糾紛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勞動者在簽約時應當注意認真審查、推敲相關條款,全面充分理解這類條款的真實含義,并對其中的不合理甚至違法的部分提出異議,避免日后吃虧。因為一些這類條款并不一定違反勞動法律法規(guī),只是對勞動者一方相當不利,萬一打起官司,話勞動者又不可能主張無效的話,只能自己承擔苦果。
2、審查試用期條款:因試用期問題引發(fā)勞動糾紛也是比較常見的。法律對試用期有較明確的規(guī)定,比如試用期應當包含在勞動期內,試用期內應當參加社會保險,試用期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合同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合同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合同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等等。但由于大多數勞動者不熟悉勞動法律法規(guī),一些用人單位借此簽訂違法的試用期合同,或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過長的試用期,都直接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試用期長短涉及到工資轉正、經濟補償金、培訓費以及職工自行流動等問題,提醒勞動者應予留意。
3、審查工作崗位、地點條款:實踐中很多勞動爭議案件,是由于勞動合同中對工作崗位、工作地點約定不明確引起的。嚴格上說,這屬于勞動條件的一個范疇,用人單位提供什么樣的工作崗位、地點直接影響到勞動合同的履行。因此,一些用人單位利用這個空子,故意不把工作崗位、地點寫進勞動合同,以達到隨時、隨意變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的目的,無限度擴大用人單位的管理權。遇到此類情況時,勞動者往往很被動,甚至對于用人單位單方變更合同內容、故意進行刁難毫無辦法,不得不主動辭職。因此,建議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一并明確工作崗位、地點。
4、審查違約條款:除了《勞動法》規(guī)定的法律責任以外,對違約行為通常是通過勞動合同中約定違約條款來約束的。因此,勞動合同中關于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條款十分重要,能直接決定當事人承擔責任的后果。實踐中比較常見的違約金類型主要有3種: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違約金、違反培訓協議的違約金和違紀、失職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金。一般情況下,勞動合同中相關條款應當包括對違約的情形、賠償的范圍、處罰的方式、違約金的計算方法、違約金的數額等內容作出明確約定,才不容易引發(fā)爭議。對于勞動者來說,在就業(yè)簽訂勞動合同時,務必要注意到有關違約責任是否合法、公平,并結合考慮自己的經濟承受能力,避免日后無力承擔巨額賠償金而陷入困境;對于用人單位來說,也應當注意避免違約賠償金額過高或過低,做到責任對等,權義一致。
5、審查工資、補助和獎金條款:此類條款涉及到勞動者的經濟權利。關于勞動合同中的工資金額,不僅是加班費的計算基數,也是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等的計算依據,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在約定工資數額時應當盡量爭取把數額寫清楚,以免在仲裁、訴訟時無法舉證而導致權益受損。關于年終獎金、出差補助、交通報銷之類并不是法律強制規(guī)定發(fā)放的,所以勞動者應當要求在勞動合同做出明確約定,不要輕信口頭承諾,否則引發(fā)糾紛時經常會處在無法舉證的被動地位。
6、審查商業(yè)秘密和禁業(yè)條款:目前越來越多的用人單位開始重視商業(yè)秘密保護,在錄用一些關鍵崗位的人員時均要求簽訂保密條款、競業(yè)限制條款等。這類條款對勞動者而言,意味著加重自身義務,可能因此限制了擇業(yè)自由和發(fā)展空間。應當注意的是,勞動者一旦違反,不僅涉及勞動法上的責任,還可能負上民法、刑法上的責任。因此,勞動者在簽署此類條款時,一定要慎重考慮。關于保密條款,勞動者應當審查保密主體、保密范圍、保密周期和泄密責任等幾項內容。關于競業(yè)限制條款,勞動者應當審查禁業(yè)補償費、禁業(yè)年限和范圍、違約責任以及違約金計算方式等幾項內容。就筆者日常接觸的.來說,補償費一般不低于本人原來工資的50%,禁業(yè)年限一般不超過3年。
7、審查培訓條款:雖然用人單位有義務培訓、提高勞動者的技能,但由于員工流動必然造成用人單位的資源損失,因此很多單位都規(guī)定培訓不是免費的,涉及到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培訓費如何賠償的問題也有必要作詳細介紹。近幾年,因勞動者跳槽而賠償培訓費的案例越來越多,由于用人單位持有培訓協議或勞動合同中有培訓條款,因此勞動者最終被判令支付培訓費在所難免。審查培訓條款最關鍵看培訓內容、服務期、培訓費金額和賠償計算方式等幾個內容。對此,勞動者具體可以參考原勞動部的規(guī)定:“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則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具體支付方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以上幾點經驗技巧是簽訂勞動合同時比較重要的,其它有關工作時間、社會保險、休息休假和勞動保護等內容,由于法律法規(guī)有比較明確的強制性規(guī)定,反倒不用花太多心思去琢磨,勞資雙方發(fā)生糾紛時直接引用相應的規(guī)定作為處理依據就可以了。總之,簽訂勞動合同不是一件小事,應當了解一些勞動法方面的規(guī)定,在談判、簽訂勞動合同條款的時候不可以粗心大意,否則一旦發(fā)生勞動爭議很容易吃虧。遇到一些簽“空白合同”或者故意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就應該更加小心了。
訂立合同 篇10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
二、產品質量
1、質量標準:
2、乙方對產品質量的特殊要求:
3、乙方對產品包裝的特殊要求:
4、乙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產品后五日內提出確有證據的書面異議并通知到甲方;逾期不提出異議的,視為甲方產品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要求。但乙方使用甲方產品的,不受上述期限限制,視為甲方產品符合合同約定要求。
三、產品價款
1、產品的單價與總價:
上述貨物的含稅價為: 總價款為:
2、甲方產品的包裝費用、運輸費用、保險費用及交付時的上下列支費用等按下列約定承擔:
甲方產品的包裝物由 提供,包裝費用由 承擔。
甲主產品的運輸由 辦理,運輸費用由 承擔。
甲方產品的保險由 辦理,保險費用由 承擔。
甲方產品交付時的上下力支費用由 承擔。
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乙方應當在甲方交貨前一次性給付甲方。
四、產品交付
甲方產品交付方式為:乙方提貨/甲方送貨/甲方代辦托運。
產品交付地點為甲方所在地,交貨時間為合同生效后 天,若乙方對甲方產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應當在乙方提供相關確認文件后 天內交貨。但乙方未能按約定付款甲方有權拒絕交貨,乙方未能及時提供相應文件的,甲方有權延期交貨。
在合同約定期限內甲方違約未能及時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甲方承擔;產品交付后或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拒絕交貨、延期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五、價款結算
乙方應在本合同書簽訂 日內向甲方預付貨款 元,甲方交付前給付價款 元,余款由乙方在收到甲方產品之日起 天內付清。
乙方應當以現金、支票或即期銀行承兌匯票方式支付甲方價款。
雙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價款之前,甲方產品的所有權仍屬于甲方所有。
六、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七、商業(yè)秘密
乙方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等)均為甲方的商業(yè)秘密。
無論何種原因終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對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yè)秘密承擔保密義務。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為履行本合同義務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業(yè)秘密。
乙方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 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等)。
九、不可抗力
因火災、戰(zhàn)爭、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終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損失各自承擔。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雙方需要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由雙方另行協商。
因不可抗力終止合同履行的一方,應當于事件發(fā)生后 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發(fā)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文件并及時通知對方。未履行通知義務而致損失擴大的`,過錯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聯系人或授權代表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諾、通知等,都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具有不可撤銷性。
2、簽訂或履行合同過程中,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確認,乙方對甲方任何人員的個人借款,均不構成乙方對甲方的預付款或已付款款項。
3、乙方聯系地址、電話等發(fā)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聯系方式無法與乙方聯系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經營的證明文件,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簽訂本合同時,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二、明示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已充分閱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愿意簽訂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二份。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 話:電 話:
傳 真:傳 真:
年 月 日
【訂立合同】相關文章:
訂立合同合集九篇05-01
【必備】訂立合同三篇09-14
【熱門】訂立合同三篇10-17
實用的訂立合同3篇09-15
【推薦】訂立合同四篇08-03
訂立合同集錦9篇06-29
【精華】訂立合同四篇05-27
訂立合同合集5篇08-08
實用的訂立合同4篇08-30
關于訂立合同4篇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