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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貸款合同

時間:2025-03-11 00:48:21 合同 我要投稿

按揭貸款合同(精選15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guī)定的方式。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按揭貸款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按揭貸款合同(精選15篇)

按揭貸款合同1

  一、房產按揭貸款合同范本

  抵押權人:_________(貸款人)

  抵押人:_________(借款人)

  擔保人:_________(擔保人)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訂本房產授揭貸款合同(下稱“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簽訂立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yè)之部分樓款、擔保人同意承擔該筆貸款之擔保責任。經三方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應予遵照執(zhí)行。

  第二條 貸款內容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此筆貸款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二、貸款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個月。

  三、貸款利率:月息___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第三條 還本付息

  一、本合同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額償還的方式還本付息、期數_________,每期應繳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級金額變動),首期還款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處開生存款帳戶,抵押人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fā)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規(guī)定及時繳付本息時,抵押人必須立即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權人并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加200%以上的罰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積計收。

  第四條 提前還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同規(guī)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時,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并經認可,且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1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貨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有不正當或違法經營。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發(fā)生任何之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行本合同條款能力。

  4.抵押人舍棄抵押房產。

  第五條 手續(xù)費及其它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xù)費:抵押人按貸款金額的3‰繳付手續(xù)費,在貸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權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予退還該筆手續(xù)費。

  二、抵押貸款文件及保管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性付¥_____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權人采取正當行為而引起的費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負責償還,且該項費用自發(fā)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收利息。

  第六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全部權益抵押,包括

  1.房產物業(yè)建筑期內(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伙通知書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2.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伙通知書后抵押人之房產物業(yè)抵押(見附表)。

  二、抵押房產物業(yè)登記

  1.物業(yè)建筑期之購房權益抵押應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

  2.物業(yè)建成入伙即辦理房產物業(yè)抵押登記,抵押物業(yè)之《房產權證書》由擔保方負責辦妥并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

  三、抵押房產物業(yè)的保險

  1.抵押人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房產。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2.保險單上必須注明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保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zhí)管。

  3.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到全部收回。

按揭貸款合同2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

  第一條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年___月___日會同擔保人簽訂本房產按揭貸款合同(下稱“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yè)之部分樓款。擔保人同意承擔該筆貸款之擔保責任。

  經三方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應予遵照執(zhí)行。

  第二條 貸款內容

  一、貸款金額____幣____元整。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此筆貸款全部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人售房單位賬戶。

  二、貸款期限從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月。

  三、貸款利率:月息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第三條 還本付息

  一、本合同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額償還的方式還本付息。期數_______每期應繳付本____息____(不包括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變動),首期還款日_______。

  二、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抵押人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fā)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規(guī)定及時繳付本息時,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權人并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罰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積計收。

  第四條 提前還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同規(guī)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時,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并經認可,且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1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有不正當或違法經營。

  3. 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發(fā)生任何之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行本合同條款能力。

  4.抵押人舍棄抵押房產。

  第五條 手續(xù)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xù)費: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的3‰。繳付手續(xù)費,在貸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權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予退還該筆手續(xù)費。

  二、抵押貸款文件及保管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人采取正當行為而引起的費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負責償還,且該項費用自發(fā)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收利息。

  第六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全部權益抵押,包括:

  1.房產物業(yè)建筑期內(售房單位發(fā)出人伙通知書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2.售房單位發(fā)出人伙通知書后抵押人之房產物業(yè)抵押(見附表)。

  二、抵押房產物業(yè)登記:

  1.物業(yè)建筑期之購房權益抵押應向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

  2.物業(yè)建成入伙即辦理房產物業(yè)抵押登記,抵押物業(yè)之《房產權證書》由擔保方負責辦妥并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

  三、抵押房產物業(yè)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2.保險單上必須注明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保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zhí)管。

  3.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到全部收回。

  4.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該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yè)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另具函市房產地權登記處將該項抵押物之抵押登記予以注銷。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或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guī)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時,抵押權人即可通過拍賣、轉讓、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處分抵押物之權力。

  2.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在依次扣除處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同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后,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人將其退還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擔保人。

  3.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七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fā)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三、抵押人將抵押房產出租必須事先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且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fā)函日起計1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四、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yè)權益轉給擔保人,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并對抵押人有追索權,抵押人對擔保人則沒有反索權。

  五、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八條 擔保及擔保責任

  一、擔保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yè)法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也是本合同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擔保人交付房產,發(fā)出人伙通知書和辦妥房產權證并交與抵押權人止。

  二、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要求,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yè)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

  抵押權人在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起3天內須將貸款金額全數貸出。

  第十條 其他

  一、對本合同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同、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fā)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四、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fā)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五、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及有關法規(guī)執(zhí)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并受其保障。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市公證處公證。

  二、本合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內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貸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及抵押人與擔保人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為本全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公證處、登記處各存檔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條款。以下簽章作實:

  抵押人:_______(公章) 抵押權人: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表一:

  抵 押 人 資 料

  抵押人(業(yè)主)姓名:(中文)_________________

 。ㄓ⑽模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 年齡: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配偶姓名: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二:

  抵 押 物 詳 情

  房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廈名稱:__________ 樓宇座別:_______ 樓數:__________________

  年期:______________ 面積(建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 購入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編號:( ) 證房售字第_________號

按揭貸款合同3

  甲 方:

  乙 方:

  根據甲乙雙方于20________年____月就齋堂鎮(zhèn)整體產業(yè)轉型及區(qū)域開發(fā)建設事宜簽訂的《戰(zhàn)略合作框架協(xié)議》,甲方決定在齋堂鎮(zhèn)鎮(zhèn)區(qū)整體規(guī)劃、旅游資源整合、土地開發(fā)、商業(yè)項目運營、舊村改造、新農村建設等方面聘請乙方作為常年咨詢顧問,乙方同意擔任甲方的常年顧問。為此,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基礎上,經友好協(xié)商,達成以下協(xié)議。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提供的常年咨詢顧問分為日常咨詢服務和專項顧問服務兩類。

  一、日常咨詢服務:

  日常咨詢服務為基本服務,乙方的服務內容為協(xié)助甲方在齋堂鎮(zhèn)整體產業(yè)轉型及區(qū)域開發(fā)建設過程中涉及的相關事項,包括:

  1、應甲方要求,為甲方齋堂鎮(zhèn)鎮(zhèn)域整體規(guī)劃、旅游集散鎮(zhèn)建設、鎮(zhèn)區(qū)旅游資源整合等事項提出相應建議:

  2、應甲方要求或受甲方委托,協(xié)助甲方與

  第三方就齋堂鎮(zhèn)旅游集散鎮(zhèn)建設事宜進行磋商和談判,并作為評審顧問對

  第三方的資質、能力、方案等提出評價意見;

  3、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與齋堂鎮(zhèn)旅游集散鎮(zhèn)建設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咨詢服務,協(xié)助甲方正確理解與運用;

  4、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項目建設、運營及企業(yè)管理、運營等一般的管理咨詢服務;

  5、在甲方需要進行項目投資與重大資金運用時,應甲方要求,為甲方提供資本運作、投融資等相關的基本財務咨詢服務。

  二、專項顧問服務

  專項顧問服務為選擇性服務,是在日常咨詢服務的基礎上,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就特定事項或特定項目提供的深入顧問服務,包括:

  1、項目診斷:為甲方旅游集散鎮(zhèn)整體或具體項目進行分析、評價,并提出相應建議和實施手段;

  2、項目策劃:為甲方旅游集散鎮(zhèn)整體或具體項目進行全程或階段性策劃、包裝等;

  3、評審服務:為甲方項目選擇高水平、高規(guī)格的咨詢、策劃、運營單位,并提出相應的評審報告;

  4、管理分析:依據甲方需求,為甲方企業(yè)可持續(xù)發(fā)展提供長期戰(zhàn)略規(guī)劃和管理咨詢;協(xié)助企業(yè)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內部管理。

  5、其他:依據甲方需求,利用自身專業(yè)優(yōu)勢,提供其他相關事項的深度服務。

  第二條 服務方式

  1、甲方通過向乙方書面或口頭提出顧問咨詢需求,乙方以電話、郵件、會晤或書面等方式向甲方提出相關信息和咨詢意見。

  2、雙方根據實際需要,亦可采用實地調研考察、定期舉辦研討會等方式進行交流。

  3、專項顧問服務的.方式,由雙方根據實際需要另行簽署協(xié)議確定。

  第三條 服務費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作為甲方聘請的常年咨詢顧問,按年度向甲方收取日常咨詢服務費用共計人民幣萬元整。甲方應在本協(xié)議簽定生效后____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付款方式為銀行轉帳。乙方帳號: ;戶名: 開戶銀行:

  2、雙方認為需要進行實地調研、定期培訓或雙方會晤等交流方式,由甲方負擔實際發(fā)生的費用。

  3、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專項顧問服務時,由雙方另行簽訂協(xié)議,明確專項顧問服務的具體內容和收費金額。

  第四條 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配合乙方工作,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

  2、向乙方提供有關甲方進行顧問咨詢所需的基本資料和相關信息等,并確保真實、準確、完整。

  3、按雙方協(xié)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常年咨詢顧問費和相關費用。

  4、甲方應承擔保密義務,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向

  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給甲方的材料與文件。

  二、乙方義務:

  1、乙方保證按照本協(xié)議的規(guī)定全面、及時地履行本協(xié)議。

  2、乙方承諾不接受任何針對甲方的敵意業(yè)務委托,并將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利益。

  3、乙方謀求與甲方進行長期穩(wěn)定的業(yè)務合作。

  4、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向

  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與文件。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協(xié)議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2、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協(xié)議的效力與違約責任

  1、本協(xié)議生效后,除雙方商定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或解除本協(xié)議。

  2、協(xié)議履行期間,無法定或約定事由,甲方單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協(xié)議的,甲方已付款項不予退還。乙方單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協(xié)議的,按協(xié)議生效之日截止到終止之日計算甲方應付款項,乙方應退還甲方已付剩余款項,并向甲方支付本協(xié)議總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

  3、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義務,均須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4、本協(xié)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zhí)貳份。未盡事宜,經雙方磋商后,可另立補充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按本協(xié)議約定支付日常咨詢服務年費后,乙方即開始為甲方提供常年咨詢顧問服務。

  6、本協(xié)議有效期________年。________年期滿,雙方均未提出異議的,則本協(xié)議自動順延________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按揭貸款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證號: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預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____________層____________室。甲方已領取該房屋房地產權證,并經_____________測繪機構實測,該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

  〖第一┆整理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原出處所有。〗

  第二條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買賣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預訂的該房屋總房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采取________________方式。

  第三條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甲、乙方雙方當事人訂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擔保,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

  第四條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______天,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甲方簽訂《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條甲方同意將發(fā)布或提供的廣告、售樓書、樣品所標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結構、建筑質量、裝飾標準及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等狀況作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在本合同的第四條約定的預訂期限內,除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絕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雙方在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時,因面積誤差處理、房屋交付、房屋質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xié)商一致

  2、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后、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前,由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房屋房地產權利的。

  第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該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預租、查封等事實的。

  第九條本協(xié)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執(zhí)一份。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按揭貸款合同5

  抵押權人:_________(貸款人)

  抵押人:_________(借款人)

  擔保人:_________(擔保人)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訂本房產按揭貸款合同(下稱"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yè)之部分樓款。擔保人同意承擔該筆貸款之擔保責任。經三方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應予遵照執(zhí)行。

  第二條 貸款內容

  一、貸款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此筆貸款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二、貸款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月。

  三、貸款利率:月息_________‰ 。如遇國家利率調整,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第三條 還本付息

  一、本合同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額償還的方式還本付息。期數_________每期應繳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變動),首期還款日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抵押人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fā)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規(guī)定及時繳付本息時,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權人并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罰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積計收。

  第四條 提前還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同規(guī)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時,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并經認可,且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1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有不正當或違法經營。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發(fā)生任何之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行本合同條款能力。

  4.抵押人舍棄抵押房產。

  第五條 手續(xù)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xù)費: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的3‰繳付手續(xù)費,在貸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權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予退還該筆手續(xù)費。

  二、抵押貸款文件及保管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性付¥_____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權人采取正當行為而引起的費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負責償還,且該項費用自發(fā)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收利息。

  第六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全部權益抵押,包括:

  1.房產物業(yè)建筑期內(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伙通知書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2.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伙通知書后抵押人之房產物業(yè)抵押(見附表)。

  二、抵押房產物業(yè)登記:

  1.物業(yè)建筑期之購房權益抵押應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

  2.物業(yè)建成人伙即辦理房產物業(yè)抵押登記,抵押物業(yè)之《房產權證書》由擔保方負責辦妥并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

  三、抵押房產物業(yè)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2.保險單上必須注明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保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zhí)管。

  3.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到全部收回。

  4.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該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yè)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另具函深圳市房產地權登記處將該項抵押物之抵押登記予以注銷。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或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guī)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時,抵押權人即可通過拍賣、轉讓、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處分抵押物之權力。

  2.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在依次扣除處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同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后,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人將其退還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擔保人。

  3.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七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fā)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三、抵押人將抵押房產出租必須事先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且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fā)函日起計1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四、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yè)權益轉給擔保人,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并對抵押人有追索權,抵押人對擔保人則沒有反索權。

  五、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八條 擔保人及擔保責任

  一、擔保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yè)法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也是本合同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擔保人交付房產,發(fā)出入伙通知書和辦妥房產權證并交與抵押權人止。

  二、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要求,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yè)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抵押權人在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起3天內須將貸款金額全數貸出。

  第十條 其他

  一、對本合同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同、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fā)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休息及其他有關

  四、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

  押權人簽發(fā)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五、未盡事宜,按照_________及有關法規(guī)執(zhí)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并受其保障。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_____公證。

  二、本合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內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貸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及抵押人與擔保人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為本合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zhí)_________份,公證處、登記處各存檔一份。

  借款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保證人(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按揭貸款合同6

  甲方(出賣人):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xié)議:

  注明:甲方于20xx年xx月xx日以按揭的方式xx開發(fā)集團有限公司夠買商品房一套,總金額xx元(大寫:xx元整)。甲方已支付房款首付款xx元(大寫:xx元)。剩余xx元(大寫:xx元),向中國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以按揭方式貸款購買。貸款期限為xx個月,即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截止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已支付貸款本金xx元,己付利息xx元,尚欠銀行xx元未付清。

  現甲乙雙方經充分協(xié)商,甲方自愿將按揭期間的房屋轉賣給乙方。甲乙雙方現就按揭房屋買賣事宜簽訂條約如下:

  一、甲方所售房屋位于住宅一套,建筑面積為xx2平方米。

  二、甲方所售房屋產籍號為"號",與開發(fā)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為:,與中國xx銀行簽訂按揭貸款合同編號:.

  三、現甲方將以上所述按揭房屋轉賣給乙方,雙方商定總轉讓價格為人民幣xx(大寫:xx萬元)。

  四、簽訂本合同前,乙方己向甲方支付購房款xx元。自簽訂本協(xié)議之日起,銀行房貸欠款xx元由乙方進行償還。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還應向甲方支付購房款xx7元。另外,經雙方協(xié)商,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xx萬元作為甲方之前償還銀行利息的補償。

  五、該按揭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出讓取得,合同一經簽訂,該按揭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同按揭房屋同時轉讓。

  六、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甲方將所有與按揭房屋相關憑證(原始購房合同、稅單、繳款憑證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于乙方,乙方開始對房屋占有使用,所有權即歸乙方所有。本房產己經甲方裝修使用,相關水費、電費、物業(yè)費、供熱費及其它費用雙方己結算完畢。

  七、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下個月由乙方按《個人住房借款合同(合同號:》向銀行支付月供。甲方應提供該房屋貸款月供銀行卡及密碼,乙方每月按照銀行規(guī)定時間打款至指定賬號。(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分行卡號:)。甲方在沒有乙方授權的情況下,不得有變更或者掛失該卡,無權處置該卡內的資金。乙方應按照約定向銀行支付月供,否則,造成甲方銀行信用記錄不良或導致銀行向甲方催款,視為乙方違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八、該房屋能夠辦理房產過戶手續(xù)時(以開發(fā)商通知為準等情形),乙方可選擇提前歸還該房屋的.銀行按揭貸款及利息,辦理解押手續(xù),甲方應積極辦理產權證照,待甲方辦理完產權證照后應在十日內為乙方辦理過戶手續(xù)。該房屋能夠辦理房產過戶手續(xù)時,乙方也可選擇暫不過戶至自己名下,待銀行貸款還清之后,在將房產過戶至自己名下。無論乙方選擇什么時間進行房產過戶登記,甲方都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九、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huán)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tài)、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并無任何隱瞞。

  十、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產權清晰無爭議,除銀行按揭外無任何擔保抵押及房產瑕疵,若發(fā)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十一、本合同簽訂后即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在乙方辦理過戶之前甲方不得向乙方主張對房屋的所有權,也不得向第三人公示對此房屋享有所有權,更不得再次出售該房屋。

  十二、房屋在乙方付清余款期間,因自然升值,貶值,由乙方享受利益和承擔風險,甲方不得從中干涉。

  十三、上述房產辦理過戶手續(xù)所需繳納的費用由方承擔,甲方應當無條件協(xié)助提供乙方辦理與過戶有關的相關手續(xù)。

  十四、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xié)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

  地址: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

  地址: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按揭貸款合同7

  抵押權人: (貸款人)

  抵押人: (借款人)

  擔保人: (擔保人)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20 年 月 日會同擔保人簽訂本房產按揭貸款合同(下稱“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 項下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限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yè)之部分樓款。擔保人同意承擔該筆貸款之擔保責任。

  經三方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應予遵照執(zhí)行。

  第二條 貸款內容

  一、貸款金額 幣 元整。抵押人必須將此筆貸款全部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二、貸款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

  三、貸款利率:月息 ‰。如遇國家利率調整,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第三條 還本付息

  一、本合同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額償還的方式還本付息。期數___________每期應繳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變動),首期還款日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抵押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fā)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規(guī)定及時繳付本息時,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罰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積計收。

  第四條 提前還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同規(guī)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時,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并經認可,且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1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有不正當或違法經營。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發(fā)生任何之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行本合同條款能力。

  4.抵押人舍棄抵押房產。

  第五條 手續(xù)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xù)費: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的3‰繳付手續(xù)費,在貸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權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予退還該筆手續(xù)費。

  二、抵押貸款文件及保管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權人采取正當行為而引起的費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負責償還,且該項費用自發(fā)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收利息。

  第六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全部權益抵押,包括:

  1.房產物業(yè)建筑期內(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2.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住通知書后抵押人之房產物業(yè)抵押(見附表)。

  二、抵押房產物業(yè)登記:

  1.物業(yè)建筑期之購房權益抵押應向××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

  2.物業(yè)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yè)抵押登記,抵押物業(yè)之《房產權證書》由擔保方負責辦妥并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

  三、抵押房產物業(yè)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2.保險單上必須注明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保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zhí)管。

  3.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到全部收回。

  4.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該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yè)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另具函××市房地產產權登記處將該項抵押物之抵押登記予以注銷。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或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guī)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時,抵押權人即可通過拍賣、轉讓、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處分抵押物之權力。

  2.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在依次扣除處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同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后,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人將其退還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3.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七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fā)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三、抵押人將抵押房產出租必須事先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且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fā)函日起計1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四、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yè)權益轉給擔保人,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并對抵押人有追索權,抵押人對擔保人則沒有反索權。

  五、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八條 擔保及擔保責任

  一、擔保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yè)法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也是本合同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人交付房產,發(fā)出入住通知書和辦妥房產權證并交與抵押權人止。

  二、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要求,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yè)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 抵押權人在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起3天內須將貸款金額全數貸出。

  第十條 其他

  一、對本合同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 規(guī)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同、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fā)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迫償欠款本息及其它有關款項。

  四、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fā)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及有關法規(guī) 執(zhí)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并受其保障。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市公證處公證。

  二、本合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內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貸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及抵押人與擔保人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為本全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書 寫,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公證處、登記處各存檔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條款。以下簽章作實:

  抵押人:(公章) 抵押權人: 擔保人:

  代表: 代表: 代表:

  登記機關:

  抵押登記編號:

  抵押登記日期xx年xx月xx日

按揭貸款合同8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年_月_日

  甲方為_需要,依據《單位住房貸款辦法》,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fā)放。為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保證用于_。借款期限為_年_個月,即從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

  _年_月_日_元;

  _年_月_日_元。

  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_____________年_月_日_元;_年_月_日_元。

  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_‰計算,按季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不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_%。

  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甲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后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采取第三方擔保的,由擔保方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后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帳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提供統(tǒng)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乙方有權了解甲方生產或項目的'經營管理活動,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_天通知乙方,變更后的法人繼續(xù)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guī)定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xié)議書,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后失效。

  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_份,送_。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貸款銀行(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擔保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按揭貸款合同9

  一、保險財產

  購房人通過銀行按揭所購買的房屋。

  二、責任范圍

  由下面列明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物質損失和費用,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1.火災;

  2.爆炸;

  3.雷電;

  4.颶風、臺風、龍卷風;

  5.風暴、暴雨、洪水;但不包括正常水位變化、海水倒灌及水庫、運河、堤壩在正常水位線以下的排水和滲漏;

  6.冰雹;

  7.地崩、山崩;

  8.火山爆發(fā);

  9.地面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樁、地下作業(yè)及挖掘作業(yè)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10.空中運行物墜落以及外來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體倒塌;

  11.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銹蝕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責任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1.投保人、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房屋的任何損失和費用;

  2.地震、海嘯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3.貶值、喪失市場或使用價值等其他后果損失;

  4.戰(zhàn)爭、類似戰(zhàn)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活動、謀反、政變、罷工、民眾騷亂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當局的沒收、征用、銷毀和毀壞;

  6.核裂變、核武器、核材料、核輻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損失和費用;

  7.大氣、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種污染引起的任何損失和費用,但不包括由于保險單第二條責任范圍列明的風險;

  8.本保險單明細表有關條款中規(guī)定的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

  9.其他不屬于本保險單第二條責任范圍列明的風險引起的損失。

  四、保險期限

  與購房貸款期限相同。

  五、保險金額

  為所購房屋全部的實際價值。

  六、賠償處理

  1.如果發(fā)生本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本公司可選擇下列方式賠償:

 。1)按受損財產的價值賠償;

 。2)賠付受損財產基本恢復原狀的修理、修復費用;

 。3)修理、恢復受損財產,使之達到與同類財產基本一致的狀況。

  2.受損財產的賠償損失按當時的市價計算。市價低于保險金額時,賠償按市價計算;市價高于保險金額時,賠償按保險金額與市價的比例計算。如本保險所載項目不止一項時,賠款按本規(guī)定逐項計算。

  3.保險項目發(fā)生損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損失賠付,其殘值應在賠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權不接受被保險人對受損財產的委付。

  4.任何屬于成對或成套的項目,若發(fā)生損失,本公司的賠償責任不超過該受損項目在所屬整對或整套基礎上的保險金額中所占的比例。

  5.發(fā)生損失后,被保險人為減少損失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后產生的合理費用,本公司予以賠償,但本項費用以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為限。

  6.本公司賠償損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單將保險金額從損失發(fā)生之日起相應減少,并且不退還保險金額減少部分的保險費。如被保險人要求恢復至原保險金額,應按約定的保險費率加繳恢復部分從損失發(fā)生之日起至保險期限終止之日起按日比例計算的保險費。

  7.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從損失發(fā)生之日起,不得超過2年。

  七、被保險人義務

  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嚴格履行下列義務:

  1.在投保時,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對投保申請書中列明的事項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項作出真實、詳盡的說明或描述;

  2.被保險人投保時一次交清保險費;

  3.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應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包括認真考慮并付諸實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損建議,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被保險人承擔;

  4.在發(fā)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險單項下索賠的損失時,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

  (1)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7天或經本公司書面同意延長的期限內以書面報告提供事故發(fā)生的經過、原因和損失程度;

 。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并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3)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檢驗師進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現場及有關實物證據;

  (4)根據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為索賠依據的所有證明文件、資料和單據。

  八、特別約定在保險期限內,購房人還貸完畢,由貸款人出具證明,貸款人的保險權益喪失,保險人出具批單,保險人繼續(xù)負責本保單項下的保險責任。

  九、爭議處理

  被保險人與本公司之間的一切有關本保險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成,按_________項辦法解決:

 。1)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出訴訟。

按揭貸款合同10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zhí)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q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并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guī),并按規(guī)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xù)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xié)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xù)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廈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xié)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按揭貸款合同11

  抵押權人(貸方):

  聯(lián)系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抵押人(借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擔保人(發(fā)展商):

  地址: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第一條 總則

  合同三方經充分協(xié)商,一致同意并于 年 月 日簽訂本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 (下稱“本合同”)。抵押人(即借方)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 年 月 日簽訂之“商品房預售契約”(編號為 )之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并同意該“商品房預售契約”項下之房產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房產抵押手續(xù),以該房產抵押給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優(yōu)先第一位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方)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作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資料詳見附表),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連帶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貸款,作為抵押人購買抵押房產之部分樓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為其指定本合同的擔保人。

  第二條 釋義

  在本合同內,除合同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yè)日”______________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yè)的日子。

  “供款”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之貸款本金利息。

  “欠款”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供款、罰息、有前的手續(xù)費及其他費用。

  “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與發(fā)展商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契約”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擔保人”______________指與抵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的賣方。

  第三條 貸款

  一、貸款金額:____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

  二、期限__________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起計(借款日以借據日期為準)。

  三、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____%。在合同期內,如抵押權人按有關規(guī)定調整貸款利率時,應書面通知抵押人并按通知的規(guī)定進行調整。

  四、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抵押權人指定抵押人所購樓宇之發(fā)展商之賬戶。

  第四條 供款

  一、供款按貸款期限以第一個月為一期,采用定額月金償還方式,共______________期;

  二、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前(包括十四日),則起供月為當月;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后,則起供月為貸款日的下個月;供款日為每月十五日。

  三、月供款的計算:

  還款期數

  貸款金額×貸款期月利率×(1+貸款期月利率)

  月供款額=----------------------------------------------------

  還款期數

  (1+貸款期月利率) -1

  依上式計算的每期供款金額按抵押權人簽發(fā)的《按揭供款通知書》執(zhí)行。

  四、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指定之行所開立活期存款賬戶,在每月的十四日之前將當月供款足額存入或匯抵該賬戶。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從該賬戶扣收月供款、罰息及其他與該筆貸款有關之費用。如有變更賬號,須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五條 逾期利息及罰息

  每月分期供款應繳收之金額,按本合同第四條第四點的規(guī)定辦理。如逾期未能足額交付當月供款,抵押人必須盡快補足,并同時向抵押權人交付逾期罰息,罰息額按貸款余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_____復利計算直至付清。

  第六條 提前還款之規(guī)定

  一、抵押人可在本合同執(zhí)行期內任何一個營業(yè)日提前繳付剩余貸款,包括提前全部還清和部分還款,抵押人提前還款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不收取任何無關的費用。

  二、抵押人提前還款需首先繳交提前還款日當月份的供款。

  三、每次提前部分還款的金額不少于抵押權人之有關規(guī)定。

  四、部分還款后,抵押人可選擇變更月供款金額或變更供款期限,并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七條 手續(xù)費及其他費用

  一、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務案/登記/注銷費、律師費、保險費、手續(xù)費等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二、抵押人如不依照本合同之規(guī)定付清一切欠款,抵押權人進行追索而引起的一切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三、抵押人需負責繳付當地政府部門對抵押房產所征收的一切費用。抵押人如不繳交而由抵押權人為保障其本身權益而先支付者,抵押權人可將已墊付的`費用并入抵押人欠款內,向抵押人進行追索。

  第八條 房產抵押之規(guī)定

  一、本合同項下之房產抵押是指:

  1.即地產之權益抵押

  即抵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經監(jiān)證之后,由抵押人將該商品房預售契約所應擁有之全部權益以優(yōu)先第一位抵押給抵押權人。

  2.房產抵押

  即抵押人將其所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項下以抵押人名義購買之房產以優(yōu)先第一位抵押給抵押權人作為本合同貸款之抵押物。

  二、在簽訂本合同之日,抵押人須將其簽訂之“商品房預售契約”交給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律師事務所保管。抵押期間,對抵押物進行確權,申領產權證時,須同時辦理抵押登記,有關購房發(fā)票、《房地產證》等抵押物之證明文件之正本將由抵押權人保管,并作為本合同抵押物之憑據。

  三、抵押人選購之房產如有缺點(無論顯著或隱藏)引致?lián)p失或損傷,與抵押權人無關,抵押權人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 房產保險之規(guī)定

  一、抵押人在與抵押權人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向抵押權人指定或代理的保險公司一次性為該房屋投保,保險額不小于購買該房產的總價款額,投保期不得短于借款期,如果利率調整而抵押人選擇延長供款期數,原房屋保險到期后需補辦保險。

  二、抵押人在為該房產投保之后,必須將該房產之保險單據正本交給抵押權人保管并任命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接受該房產之保險賠償金及任命抵押權人為該項賠償金之支配人(即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三、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則該房產保險單項下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四、該房產之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時,不足之款應由抵押人負責清付。

  五、如抵押人還清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后,抵押權人應將該房產保險賠償金之受益人轉為抵押人名下,同時將該房產之保險單據交還抵押人收執(zhí)。

  第十條 房產抵押之解除

  一俟抵押人還清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不論屆期滿與否),并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后,即可聯(lián)同或委托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到當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注銷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

  第十一條 抵押房產之處理條件和權利

  一、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之一依法處置該房產:

  1.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之任何條款及不支付本合同規(guī)定之任何應付欠款。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催收應付欠款之通知,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還款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自欠繳之日起連續(xù)滿6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欠款(包括各期供款和應計罰息)。

  3.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jiān)管、查封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4.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5.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6.抵押人使用抵押房產作非法用途,引致當地政府對該抵押房產可能進行沒收或處理。

  7.抵押人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代管人只能履行部分或拒絕履行抵押人在本合同的任何責任。

  8.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將抵押房產出售、出租、抵押、贈與、轉借、托管或其他方式處分。

  9.抵押人不按時繳交有關購房合約或抵押物的任何稅款(包括地稅、或有關政府部門所征收的其他稅項)或有關抵押物之有關物業(yè)管理費用。

  10.為公民個人的抵押人______________抵押人本身發(fā)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

  當上述任何情形之一發(fā)生時,抵押權人即通知擔保人履行連帶擔保職責。

  二、抵押權人在自行依法行使其處理該房產之權利時,可委托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該房產依法變賣時,擔保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購買該房產之權利。

按揭貸款合同12

  合同編號: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達成以下協(xié)議,共同遵守。

  一、合同當事人

  借款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借款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辦公電話:__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__

  開立基本存款賬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信貸業(yè)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會議業(yè)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幣種、金額

  本合同項下借款為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借款用途

  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用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效期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內,借款人一次提用。超過有效提期,借款人未提用被視為自動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額以實際提款金額為準。提款是指從貸款賬戶劃款到借款人賬戶。

  六、借款利息

  月利率_______%,如遇人民銀行調整,則按調整后的利率執(zhí)行。

  七、利息和利息支付

  借款利息從借款轉入借款人賬戶之日起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實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須在每一付款日(每季末20日)如數支付該期價款利息,貸款人有權從其任何賬戶中直接扣收。

  八、還款

  借款人必須按本合同約定的分期付款日,將全部借款償清,分期付款采用遞減償還法,計算公式為:

  每期還款額=貸款本金/還款期數+(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______利率(月利率)

  分期付款以月為計算單位.具體分期還款計劃為:

  1. _____年____月____日 2. _____年____月____日

  3. _____年____月____日 4. _____年____月____日

  5. _____年____月____日 6. _____年____月____日

  7. _____年____月____日 8. _____年____月____日

  9. _____年____月____日 10.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歸還借款本息,但須提前通知貸款人。借款到期日起,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任何賬戶按先利息后本金的順序直接扣收。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

  2. 借款人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事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單位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后生效。

  3. 借款人和貸款人任何一方發(fā)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轉制變更時,由變更后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享有應有的權利。

  十、借款擔保

  1. 對于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及費用,借款人應選擇下述一種或兩種方式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和)《抵押合同》或(和)《質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1)第三方保證方式擔保;

  (2)抵押方式擔保;

  (3)質押方式擔保。

  2. 以第三方保證人方式提供擔保的,保證人應負連帶責任。

  3. 借款人以所購汽車向貸款人設定抵押的,借款人需辦理汽車抵押登記及保險手續(xù),并應當在保險合同中明確貸款人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間,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撤銷保險;在保險期內,如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外的毀損,均由借款人負全部責任;如果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保險,所需一切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4. 借款人死亡或經有權部門宣布失蹤,借款人財產的合法繼承人應繼續(xù)履行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

  十一、借款人和貸款人主要的權利和義務

  1. 借款人有權要求貸款人按合同約定發(fā)放貸款。

  2. 借款人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3. 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4. 借款人應按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資料,并對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5. 貸款人有權對貸款的使用情況繼續(xù)檢查。

  6. 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的資金及經營情況繼續(xù)監(jiān)督。

  7. 貸款人應按合同規(guī)定期限及時發(fā)放貸款。

  十二、違約及其違約處理

  1. 借款人發(fā)生下列任一情況,均構成違約:

  (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規(guī)定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2)保證人不履行保證責任。

  (3)借款人的財產或質物被占用、征用、查封、凍結、沒收、轉移、破壞、毀損、棄置、喪失使用功能。

  (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2. 違約發(fā)生后,貸款人有權對借款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2)停止借款人提款。

  (3)宣布全部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全部清償。

  (4)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

  (5)從借款人和(或)保證人任何賬戶扣收全部貸款。如果賬戶中款項的貨幣與貸款貨幣不同幣種,貸款人有權按當日外匯掛牌價折換成貸款貨幣清償貸款。

  (6)以法律手段追償貸款。訴訟活動所引起的一切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7)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歸還借款,貸款人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日利率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借款人未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息日支付利息,貸款人對該部分利息按月計算復利。

  (8)借款人挪用貸款,貸款人對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每日按日利率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

  (9)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歸還借款,貸款人從逾期之日起向借款人按每日萬分之四收取違約金。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

  十四、通知

  本合同項下任一當事人的`通知須按第一條所列的地址進行。任一當事人變更地址、電話或傳真號碼須事先通知其他當事人。

  十五、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西安仲裁委商洛分會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 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至西安仲裁委商洛分會委員會辦理合同確認事宜,認同本合同各條款所列義務并載明一旦違約應接受強制執(zhí)行。辦理前述手續(xù)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十七、合同生效及其他約定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一份,貸款人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附件

  借款人的價款申請書、提款通知書和其他貸款人認為應成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按揭貸款合同13

  20xx年5月,A小姐購買了位于杭州市的一個商品房,并與房產公司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約定A小姐需支付房屋全額的30%作為首付款,余款采取按揭貸款方式支付。合同生效后,A小姐到房產公司指定的銀行辦理了房屋按揭貸款手續(xù),并且簽訂了《房屋按揭貸款合同》。

  20xx年7月,該樓盤交付,A小姐至現場勘驗,發(fā)現房屋的結構及面積都發(fā)生了變化,于是,與房產公司協(xié)商要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房產公司同意A小姐的要求,但告知需要貸款銀行予以配合。

  【律師點評】:

  隨著現金房產市場的不景氣,要求退房的`現象越來越多,A小姐的情況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律師認為可以從下面二個方面進行分析:

  一、A小姐與銀行簽訂的《房屋按揭貸款合同》與《商品房買賣合同》并非主合同與從合同的關系,不會因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或者解除直接導致《房屋按揭貸款合同》無效或解除。但是兩者又不是單獨的可以分割的兩份獨立合同,因為A小姐與銀行簽訂《房屋按揭貸款合同》的前提是簽訂有有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A小姐需要將其購買的房屋作為擔保物抵押給銀行。且辦理按揭的唯一條件是因為需要購買房屋,如果購買房屋這個根本目的不能實現的,則按揭貸款已無意義。

  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致使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當事人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應予支持。《合同法》第94條規(guī)定:因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而《商品房買賣額合同》的解除即為基于商品房按揭貸款合同不能實現的特殊條件。所以說,法律賦予了購房人與銀行同樣的解除合同的權利,并且能妥善保護各方的利益。

按揭貸款合同14

  抵押權人(貸方):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

  抵押人(借方):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

  擔保人(發(fā)展商)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

  第一條總則

  合同三方經充分協(xié)商,一致同意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本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下稱“本合同”)抵押人(即借方)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之“商品房預售契約”(編號為_________)之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并同意該“商品房預售契約”項下之房產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房產抵押手續(xù),以該房產抵押給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優(yōu)先第一位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方)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作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資料詳見附表),并接受擔保人承擔合同項下貸款的連帶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貸款,作為抵押人購買抵押房產之部分樓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為其指定本合同的擔保人。

  第二條釋義

  在本合同內,除合同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1、“營業(yè)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yè)的日子。

  2、“供款”指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之貸款本金利息。

  3、“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供款、罰息、有前的手續(xù)費及其他費用。

  4、“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與發(fā)展商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契約”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5、“擔保人”指與抵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的賣方。

  第三條貸款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大寫)

  二、期限_____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起計(借款日以借據日期為準)

  三、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在合同期內,如抵押權人按有關規(guī)定調整貸款利率時,應書面通知抵押人并按通知的規(guī)定進行調整。

  四、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抵押權人指定抵押人所購樓宇之發(fā)展商之賬戶。

  第四條供款

  一、供款按貸款期限以第一個月為一期,采用定額月金償還方式,共_________期;

  二、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前(包括十四日),則起供月為當月;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后,則起供月為貸款日的下個月;供款日為每月十五日。

  三、月供款的計算:月供貸款金額×貸款期月利率×(1+貸款期月利率)還款期數=_________款額(1十貸款期月利率)-1

  依上式計算的每期供款金額按抵押權人簽發(fā)的《按揭供款通知書》執(zhí)行。

  四、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指定之行所開立活期存款賬戶,在每月的十四日之前將當月供款足額存人或匯抵該賬戶。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從該賬戶扣收月供款、罰息及其他與該筆貸款有關之費用。如有變更賬號,須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五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每月分期供款應繳收之金額,按本合同第四條第四點的規(guī)定辦理。如逾期未能足額交付當月供款,抵押人必須盡快補足,并同時向抵押權人交付逾期罰息,罰息額按貸款余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復利計算直至付清。

  第六條提前還款之規(guī)定

  一、抵押人可在本合同執(zhí)行期內任何一個營業(yè)日提前繳付剩余貸款,包括提前全部還清和部分還款,抵押人提前還款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不收取任何無關的費用。

  二、抵押人提前還款需首先繳交提前還款日當月份的供款。

  三、每次提前部分還款的金額不少于抵押權人之有關規(guī)定。

  四、部分還款后,抵押人可選擇變更月供款金額或變更供款期限,并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七條手續(xù)費及其他費用

  一、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物案/登記/注銷費、律師費、保險費、手續(xù)費等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二、抵押人如不依照本合同之規(guī)定付清一切欠款,抵押權人進行追索而引起的一切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三、抵押人需負責繳付當地政府部門對抵押房產所征收的一切費用。抵押人如不繳交而由抵押權人為保障其本身權益而先支付者,抵押權人可將已墊付的費用并人抵押人欠款內,向抵押人進行追索。

  第八條房產抵押之規(guī)定

  一、本合同項下之房產抵押是指:

  1、地產之權益抵押:即抵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經監(jiān)證之后,由抵押人將該商品房預售契約所應擁有之全部權益以優(yōu)先第一位抵押給抵押權人。

  2、房產抵押:即抵押人將其所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項下以抵押人名義購買之房產以優(yōu)先第一位抵押給抵押權人作為本合同貸款之抵押物。

  二、在簽訂本合同之日,抵押人須將其簽訂之“商品房預售契約”交給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律師事務所保管。抵押期間,對抵押物進行確權,申領產權證時,須同時辦理抵押登記,有關購房發(fā)票、《房地產證》等抵押物之證明文件之正本將由抵押權人保管,并作為本合同抵押物之憑據。

  三、抵押人選購之房產如有缺點(無論顯著或隱藏)引致?lián)p失或損傷,與抵押權人無關,抵押權人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房產保險之規(guī)定

  一、抵押人在與抵押權人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向抵押權人指定或代理的保險公司一次性為該房屋投保,保險額不小于購買該房產的總價款額,投保期不得短于借款期,如果利率調整而抵押人選擇延長供款期數,原房屋保險到期后需補辦保險。

  二、抵押人在為該房產投保之后,必須將該房產之保險單據正本交給抵押權人保管并任命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接受該房產之保險賠償金及任命抵押權人為該項賠償金之支配人(即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三、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則該房產保險單項下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四、該房產之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時,不足之款應由抵押人負責清付。

  五、如抵押人還清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后,抵押權人應將該房產保險賠償金之受益人轉為抵押人名下,同時將該房產之保險單據交還抵押人收執(zhí)。

  第十條房產抵押之解除

  抵押人還清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不論屆期滿與否),并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后,即可聯(lián)同或委托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到當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注銷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

  第十一條抵押房產之處理條件和權利:

  一、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之一發(fā)生時依法處置該房產并通知擔保人履行連帶擔保職責:

  1、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之任何條款及不支付本合同規(guī)定之任何應付欠款。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催收應付欠款之通知,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還款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自欠繳之日起連續(xù)滿6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欠款(包括各期供款和應計罰息)

  3、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jiān)管、查封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4、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5、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6、抵押人使用抵押房產作非法用途,引致當地政府對該抵押房產可能進行沒收或處理。

  7、抵押人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代管人只能履行部分或拒絕履行抵押人在本合同的任何責任。

  8、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將抵押房產出售、出租、抵押、贈與、轉借、托管或其他方式處分。

  9、抵押人不按時繳交有關購房合約或抵押物的任何稅款(包括地稅、或有關政府部門所征收的其他稅項)或有關抵押物之有關物業(yè)管理費用。

  10、為公民個人的抵押人_________抵押人本身發(fā)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

  二、抵押權人在自行依法行使其處理該房產之權利時,可委托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該房產依法變賣時,擔保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購買該房產之權利。

  第十二條抵押房產的處分及所得款項之規(guī)定

  一、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同規(guī)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同各項明文規(guī)定的條款或發(fā)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應以書面形式給予抵押人要求還款的通知。若通知書之還款期屆滿,抵押人仍未能遵照該通知將有關欠款五條件地償還予抵押權人,抵押權人即可依法認定:在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情況下采用適當方式處分抵押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一種方式處分抵押物:

  1、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出售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房產;

  2、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租金及年期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房產及收取租金和其他收益;

  3、經有關房產部門同意的任何其他處分方式。

  二、抵押權人依據自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處分抵押物時,有權代表抵押簽署有關抵押的買賣、出租這文件及合約,有權出具收據或租單。

  三、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guī)定處分抵押物,抵押人不得為此向抵押權人提出任何損失賠償要求。

  四、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規(guī)定之條款或發(fā)生任何違約的事項,而擔保人又未按時履行擔保職責時,抵押人須將由出租或拍賣或變賣該房產所得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于償付因出租或拍賣或變賣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

  2、第二用于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

  五、抵押權人處理該房產所得款項,余數不足以償還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繼續(xù)追究或由擔保人負連帶責任。

  六、抵押權人處理該房產所得款項,除去必須首先支付該房產或處分該房產之有關費用及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外,還有剩余,抵押權人應將余款交給抵押人收訖。

  第十三條抵押人之責任及權利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必須:

  1、向抵押權人提供詳實之一切有關文件及資料,并保證有關文件及資料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之處。

  2、主動依期清還本合同內所有欠款,則抵押人有權繼續(xù)享用該房產。

  3、按照抵押權人指定之利息率繳付未付欠款,直至該欠款結清為止。

  4、向有關部門繳交該房產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法律訴訟。

  5、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合理的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6、維持該房產之原狀、整齊或完好。

  7、在更改住址、通訊地址或聯(lián)系電話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和擔保人,并以書面形式加以確認,如有延誤而造成的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8、在掛失或更改委托抵押權人扣款之活期賬戶時,立即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如有延誤而造成的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二、抵押人出具委托書委托抵押權人或其代理人代其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申領《房地產證》(及)《房地產共有證》)和《房屋他項權證》并辦理該房產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手續(xù)。抵押人之《房地產證》(及《房地產共有證》和《房屋他項權證》)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

  三、抵押人如需要較長一段時間離開現有通訊地址,而不能親自履行本合同之各條有關規(guī)定時,必須委托代理人代其執(zhí)行本合同項下各抵押人自負。

  四、未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絕對不得擅自將房產出售、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置該房產。

  五、抵押人將該房產出租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并征得抵押權人之書面同意,否則該租約無效,且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時,由抵押權人發(fā)函日起計30天內,租客即須遷出。

  六、如抵押人有任何法律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抵押人保證及時書面通知抵押權人和擔保人。

  七、抵押權人或擔保人在處理該房產所得款項,除去必須首先支付與該房產或處分該房產之有關費用外,余款不足以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抵押人必須向抵押權人或擔保人清付不足之款。還有剩余,抵押人有權要求將余款收訖。

  八、該房產之保險賠償金如不足額清付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時抵押人必須向抵押權人清付不足之款,如還有剩余,抵押人有權要求將該筆余款收訖。

  九、如抵押人還清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并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條款后,抵押人有權要求抵押權人將該房產保險賠償金之受益人轉為抵押人名下并將該房產之保險單據交還抵押人收執(zhí)。

  十、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抵押權人應收全部欠款,抵押人無條件同意抵押權人將該房產之抵押權益轉給擔保人。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之責任及權利

  一、抵押權人在抵押人辦妥抵押備案手續(xù)之后,以抵押人購樓款之名義轉入抵押權人指定購樓房之發(fā)展商之賬戶。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fā)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二、抵押權人必須依照本合同之規(guī)定向抵押人收取供款。

  三、依照本合同有關條款,抵押權人要求抵押人提前繳交部分或全部應付欠款時,必須知會抵押人。

  四、抵押權人處分該房產所得款項,除必須首先支付與該房產或處分該房產之有關費用外,如果余數不足以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抵押權人有權問抵押人追索賠償或向擔保人追索。如有剩余,應將余款交給抵押人收訖。

  第十五條擔保人之責任、權利

  一、擔保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yè)法人,是該合同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同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費用為限,保證額度并不從抵押物的擔保額中抵扣。

  2、擔保期限:從合同生效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罰息和其他費用全部還清為止。

  二、擔保人責任

  1、在擔保期限內自愿承擔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連帶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時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fā)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可直接從擔保方在抵押權人下屬之行、所開立之結算賬戶內扣收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之欠款。

  3、保證按“商品房預售契約”所列售房單位之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yè)的建造工程,并交付使用,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4、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之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合同項下貸款全部貸款本息及欠款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同各項條款得以順序履行,協(xié)助辦理該抵押物業(yè)登記備案等有關手續(xù),以保障抵押權人利益。

  6、在本合同執(zhí)行期間,抵押人要求將所抵押之物業(yè)退還或調換并經擔保人同意后,擔保人必須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并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

  三、當擔保人接到抵押權人以書面形式發(fā)出的履行擔保通知之日起15天之內(以抵押權人發(fā)出通知的郵戳為準)不予答復即視同認可抵押權人可直接從擔保人結算賬戶內扣收此筆擔保之有關款項,擔保人不得有異議。

  四、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抵押權人無條件同意將該房產之抵押權益轉給擔保人。

  五、如擔保人合并或分立,擔保人在此聲明:原擔保責任無條件地由合并后存續(xù)的公司或新設立的公司承擔及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

  第十六條其他

  一、本合同規(guī)定之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本合同規(guī)定之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guī)定之其他賠償辦法。

  二、抵押權人、抵押人、擔保人與本合同有關之通知、要求,均應以書面形式表達為準。抵押權人向抵押人發(fā)出書面通知,抵押人之郵送地址按抵押人填寫的《個人按揭貸款申請表》中的郵送地址,如有變更須及時通知抵押權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傳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對方。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該房產發(fā)生繼承、遺贈等法律行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自接受該房產之日起計30天內,持有效證件與抵押權人或其代理人到原登記機關辦理有關該房產之變更手續(xù)及繼接抵押人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條款。

  四、在辦理抵押物案、登記或注銷及出租、出售抵押物時,抵押權人有權指定代理人(包括律師)代為辦理上述各項事宜,抵押人不得提出異議,并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責任和費用。

  五、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之一切權益和權力。

  六、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索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fā)之欠款數目單(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如有置疑,需提供有關書面還款憑據,否則不得異議。

  第十七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在爭議發(fā)生時,各方均有權選擇以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臺灣地區(qū),或為該等地區(qū)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zhí)行本合同內抵押權人之權利,以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zhí)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qū)執(zhí)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必須承認本合同同時受該等地區(qū)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同內任何規(guī)定,在該地區(qū)之法律上被認為無效,并不影響其他規(guī)定之效力。

  四、本合同適有當地房產管理部門等有關規(guī)定。

  五、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xù)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附則

  一、本合同須由三方代表簽字,經公證處公證,并辦妥抵押人所購樓宇的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后生效。

  二、本合同內所述之“附表”、“商品房預售契約”及“借據”,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三、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權人執(zhí)_________份,抵押人、擔保人、公證處各執(zhí)_________份。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抵押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按揭貸款合同15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甲方為_________需要,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fā)放。為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保證用于_________。借款期限為_____年_____個月,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并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注小寫,并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二、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

  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

  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

  三、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

  四、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______計算,按季結息。

  風險提示: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fā)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xx年三月十六日。

  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不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______%。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fā)糾紛,對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甲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xù),才能對抗第三人。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后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采取第三方擔保的,由擔保方代為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后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帳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提供統(tǒng)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乙方有權了解甲方生產或項目的經營管理活動,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九、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變更后的法人繼續(xù)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guī)定的權利和義務。

  十、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xié)議書,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______份,送_____。

  十三、補充條款: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而且復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甲方(簽名蓋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簽名蓋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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